江苏弗吉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压花钢版等模具金属制品生产、销售项目全本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22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压花钢版等模具金属制品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5国道西侧、余杭路西侧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平板压花版10万平方米、年产辊筒压花版5万平方米、年产辊筒凹版压花版500万平方米、年产金属RFID电子标签1亿片等。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产生有组织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2#排气筒排出;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生产过程产生有组织氯化氢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碱式喷淋塔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3#排气筒排出,盐酸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包括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粉尘和氯化氢以及焊接烟尘在2#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经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职工宿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2)水环境
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沭阳凌志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接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沂南河。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3)声环境
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废屑、边角料、焊渣及废焊丝和收集的粉尘通过收集暂存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原料桶和含酸污泥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外排放,不影响外环境。
3、环评结论
综合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污染通过本报告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其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同时项目新建后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江苏弗吉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压花钢版等模具金属制品生产、销售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弗吉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宿迁市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5国道西侧、余杭路西侧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5051032866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千山科技园三楼
联系人:袁工 联系方式:025-66086472
传真:025-84587267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 2018年11月22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