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耐蚀、耐压、耐温石油钢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10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耐蚀、耐压、耐温石油钢管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北侧、东珠路东侧
建设单位:江苏启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23000万
建设内容及规模:江苏启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公司主要致力于钢管销售。在石油钢管行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23000万元,于江苏省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北侧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检验室、电气室等约31000平方米,购置加厚机、热处理炉、车丝机等设备60台套,建设耐蚀、耐压、耐温石油钢管加工项目。
二、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订)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产品。本项目位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北侧、东珠路东侧,所占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的基本要求。
2、厂址与区域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北侧,根据最新的《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为:以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产业为主导产业,以生物医药为引导产业,以光学仪器制造业、新能源电池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为特色产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形成“1+2+N”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传统产业智能化、新兴产业集聚化、特色产业规模化,最终推动从“滨海制造”到“滨海智造”的转变。本项目属于生产性服务产业,故本项目选址符合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规划。
3、符合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原则
从工艺、设备、资源能源利用各方面来看,建设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配备了先进设备,充分考虑了各类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排污量较小。项目贯彻了循环经济的理念,基本符合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项原则。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烟道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排放标准。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1#、2#)排放,SO2、NOX、烟尘满足《长三角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 号)文件要求的工业炉窑改造标准。
1#喷漆房涂漆和喷漆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3#)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和其中二甲苯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标准。
2#喷漆房涂漆和喷漆废气和4#喷漆房辊涂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4#)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和其中二甲苯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标准。
3#喷漆房涂漆和喷漆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5#)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VOCs和其中二甲苯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关标准。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喷砂机和喷漆房逸散出的废气,废气产生量较小,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废气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且废气治理措施均采用普遍、经验较成熟的方案,废气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水环境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水淬、除磷废水和冲洗废水经厂区平流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起接管至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振海河,对环境影响较小。从接收水量、接管标准、管网布设和运行现状等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水排入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可行的,因此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声环境
建设项目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能有效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风险评价
本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小,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企业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生产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储运、生产过程操作,严格履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6、总量控制
本项目总量指标由建设单位按照建议总量指标向启东市环保局申请,并由启东市环保局核定。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位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泉路北侧、东珠路东侧,区域内配套建设有污水管网,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能够满足环保管理的要求,废水、废气、噪声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经处置后零排放,生产过程中采用了较清洁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总量在区域内可以得到平衡;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公众调查无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厂址选择及平面布置合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及附近居民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江苏启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761315810
联系人:朱总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5-66082341 传真:025-84587267
联系人:邵工
地址:南京市将军大道151号千山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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