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2-21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已在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建设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地址: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海路
投资总额:18200万元
建设概况:新建办公楼、车间、仓库等共28880平方米,年处置6.4万吨固废综合利用能力,主要处置包装桶、安全气囊、漆渣等固废。
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根据《2018 年启东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公开的监测数据,对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SO2、NO2、O3、PM10、PM2.5、CO基本污染物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空气环境质量良好。通过对项目的特征因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大气各项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在各监测点均未出现超标现象,现状监测值均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大气现状评价分析得出,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
2、水环境
根据项目监测结果表明,由上表可知,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雨水接纳河流东疆河、纳污河流振海河水质监测因子单个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本次环评在厂址边界和周边敏感目标布设6个噪声现状监测点,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4、土壤环境
本次环评在项目所在地设置土壤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地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5、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评价区域地下水除pH值和部分监测点位总硬度达Ⅳ类标准外,其余各项监测因子均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总硬度和pH达Ⅳ类标准的原因可能与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情况有关。
三、建设项目采用的环保措施及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保措施
①吸残、清洗废气经笼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喷塑烘干废气经密闭收集喷雾喷淋净化+除雾隔水+笼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通过30m高排气筒(1#)排放,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要求标准。
②抛光、抛丸、打磨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与喷粉粉尘经滤筒装置处理后一同经30m高排气筒(2#)排放,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废塑料桶破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及仓库废气经“笼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的引爆、拆解产生的含尘废气一起通过30m高排气筒(3#)排放,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④油漆桶撕碎破碎粉尘及有机废气经“灰尘沉降室+笼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4#)排放。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⑤热解炉加热废气经“碱液喷淋(NaOH)+碱液喷淋+碱液喷淋+水喷淋+除雾隔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5#)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SO2、Nox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件要求标准;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及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到的吸残清洗、喷塑烘干、废塑料桶破碎、油漆桶撕碎产生的有机废气、引爆拆解、喷塑、油漆桶撕碎、抛丸、打磨产生的粉尘。废气产生量较小,对项目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废气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置,且废气治理措施均采用普遍、经验较成熟的方案,废气可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废水环保措施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冷却废水、冷凝废水经絮凝沉淀后,清洗废水、场地冲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一起接管至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振海河,对环境影响较小。从接收水量、接管标准、管网布设和运行现状等方面综合考虑,本项目废水排入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可行的,因此本项目废水治理措施可行。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能有效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残液、废钢砂、清洗废液、除尘器收尘、污泥、废活性炭、沉淀池污泥、塑料碎片、铁皮碎片、金属、除尘渣和喷淋渣、钢铁、铝、尼龙布、塑料、硅酸盐、炭黑、热解液、实验室危废、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残液、清洗废液、沉淀池污泥、除尘渣和喷淋渣、热解液、废活性炭、沉降灰尘、除尘器收尘、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均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理、处置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染物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实现平衡,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到位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电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8896536307
(二)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文工
电话:15651861285
邮箱:15651861285@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周边2.5km的团体和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五条。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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