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摩托车集团盐城市摩托车配件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0-06-15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金城摩托车集团盐城市摩托车配件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公示
金城摩托车集团盐城市摩托车配件厂属于集体所有制,归属于伍佑镇政府,占地面积8518.49平方米,企业经营产品主要为摩托车发动机启动杆,年产能约为40万套。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订单量太低,于2014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部分生产设备存放厂区内,厂房维持现状。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的总铬、六价铬、镍、铜、砷、苯并[a]芘和石油烃污染物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且六价铬、镍、铜超出管制值标准;调查地块地下水氯化物、硫酸盐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存在健康风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需要对调查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超过建设用地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指标有土壤中的总铬、六价铬、镍、砷、铜、石油烃和苯并[a]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开展风险评估,采用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软件(版本号0603)模拟出土壤中的污染物总铬、六价铬、镍、砷、铜、石油烃和苯并[a]芘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规定的单一污染物的可接受水平,再利用软件推导出保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风险控制值,并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要求,合理提出了土壤目标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调查地块修复土方量包含重金属污染土壤3338m3,有机物污染土壤15m3,修复范围总面积为3343m2,最大修复深度为6m,修复土方量总计为3343m3。
调查地块地下水点位xD2、xD3、xD8、xD10氯化物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xD2、xD8硫酸盐不能满足Ⅳ类标准;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要求,关注污染物应为有毒有害物质;本地块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硫酸盐和氯化物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不作为关注污染物,地下水不需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和修复工作。
现就该项目相关的调查评估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城摩托车集团盐城市摩托车配件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委托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办事处
项目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伍佑街道东包厂39号
项目占地面积:8518.49平方米
(二)调查单位
单位: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达到151号千山科技园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25-66082341
(三)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及提交形式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姓名,关注本项目的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与项目联系人联系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