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昊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动力电池塑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30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我公司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公司新型动力电池塑壳生产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已基本完成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型动力电池塑壳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昊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西侧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西侧约34600平方米用地,计划投资6200万元,购置注塑机、造粒机、配套环保设备、粉碎机和干燥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6850万套新型动力电池塑壳的生产规模。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废气:
项目营运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非甲烷总烃。
②废水:本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拖把冲洗废水。
③噪声: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粉碎机、干燥机、造粒机、注塑机机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大多在75~90dB(A)。对这类高噪声设备,除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外,还分别将其置于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其对外环境的影响。
④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等。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集中收集,有机废气采取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或RCO等措施,颗粒物采取袋式除尘器等处理措施后,高空排放,可做到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等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废水通过厂区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拖把冲洗水)经过沉淀处理,厂区废水预处理后均接管沭阳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沭阳南方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沂南河。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减振、场界周围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④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生产工艺和产品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控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加强安全生产措施、避免环境风险影响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的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2.5km范围内居民及相关有直接、间接关系的单位和各界社会人士。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昊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沭阳县经济开发区长兴路西侧
联系人:徐工
Tel:0527-80810223
email:tnhb310_@126.com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602556007
邮箱:609522037@qq.com
7、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邮方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咨询该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江苏昊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江苏昊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动力电池塑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