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1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川东工业集中区,调查地块四至为:地块北侧为草海线、东侧为盐城绿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西侧和南侧均为农田,地块占地面积为15685.67m2。该地块此前主要为大丰市千采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所用,该企业于2005底建设并投产,2017年结束运营,产品及规模为年产1100吨酸性染料。截至本次调查现场踏勘时场地构筑物已基本拆除。根据盐城市大丰区草庙镇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该地块将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重点企业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盐城市大丰区永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查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初步和详细采样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中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调查地块周边河流底泥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调查地块地下水部分点位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色度、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挥发酚等指标均不同程度的超出(GB/T14848-2017)中Ⅳ类标准,其中钠最大超标倍数为超出IV水3.88倍,总硬度为6.15倍,溶解性固体为9.20倍、耗氧量为3.19倍、色度为19倍、氯化物为9.2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9.53倍、挥发酚超标0.66倍,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9.2倍,其他指标均未超标。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以上指标均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结合调查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工业用地继续开发使用,下一步开发利用过程中需要加强地下水风险管控,禁止调查地块地下水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