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建源木制品厂木制品加工生产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15-06-15 00:00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木制品加工生产销售项目
建设地点:沭阳县贤官镇贤官村6组
建设单位:沭阳县建源木制品厂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生产产品主要为贴面板,生产规模为年加工贴面板2万立方米。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导热油炉燃料废气、砂光、锯边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和胶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木屑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房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针对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保证车间良好的工作环境。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本项目的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厂区内生产设备的噪声,其声压级为80~85dB(A)。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根据不同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2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外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应在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3、环评结论
综合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污染通过本报告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其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同时项目新建后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有关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沭阳县建源木制品厂“木制品加工生产销售项目”工程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沭阳县建源木制品厂
单位地址:沭阳县贤官镇贤官村6组
联系人:胡兴建
联系方式:18261126666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千山科技园三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25-66082281
传真:025-84587267
邮箱:sunyubo87@163.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本项目全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内,2015年6月15日起。
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
相关标签: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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