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家具15000套阜宁华缘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制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6-11-11 09:43 来源:http://www.wjb001.com 点击: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家具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阜宁阜城全民创业园2期23-2(C)
建设单位:阜宁华缘家具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家具15000套
2、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粉尘。
本项目生产在厂房内完成,企业拟在木工车间内采用中央集尘系统,所有过程产生的粉尘抽吸,通过管道抽到中央集尘系统的末端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经布袋除尘后的尾气通过排气筒引致窗外排气筒集中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未被收集的颗粒粉尘和胶水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粉尘排放量为0.675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2t/a。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来预测,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浓度在厂界能实现达标排放,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界外扩100米范围包络线。经调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职工宿舍、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保护点,因此,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今后在此范围内也不得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来源于车间生产设备,噪声经过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评结论
综合所述,从环保角度考虑,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污染通过本报告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其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同时项目新建后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报告中的环保措施,且相应的环保措施必须经有关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确保日后能够正常运行。
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宿迁市郑品家具有限公司家具加工、销售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
4、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宁华缘家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阜城全民创业园2期-23(C)
联系人:陈恒标
联系方式:13951551132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千山科技园三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025-66091087
传真:025-84587267
邮箱:761184503@qq.com
5、公众意见调查形式和期限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来访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